解讀方式 | 文字方式 | 生成日期 | 2025-01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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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 | 銀川市西夏區(qū)應急管理局 | 解讀單位 | 銀川市西夏區(qū)應急管理局 |
一、《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理制度》編制的目的是什么?
為進一步規(guī)范西夏區(qū)生產經營單位及各類企、事業(yè)單位安全生產經營行為,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鼓勵引導社會各界、廣大群眾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從業(yè)人員積極參與到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監(jiān)督曝光工作中,持續(xù)發(fā)揮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在發(fā)現、核實、查處生產安全事故隱患,制止和懲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,審核發(fā)放獎金的積極作用。
二、安全生產舉報的來源是什么?
(一)應急值班電話舉報、電子信箱舉報、群眾來信、來訪、舉報信息系統(tǒng)等;(二)12345政務服務熱線、自治區(qū)應急管理廳、銀川市應急管理局等上級部門交辦;(三)有關部門移交的舉報;(四)網絡輿情、新聞媒體報道或曝光的有關問題。
三、舉報受理時間及范圍是什么?
法定工作時間舉報投訴受理,電話 0951-6851065,法定工作時間外舉報投訴受理電話 0951-6851190。來信來訪受理地址為銀川市西夏區(qū)行政中心西夏區(qū)應急管理局508室,來訪受理時間為工作日是9:00-12:00,14:00-18:00,電子郵件受理地址為xxqajj123@163.com。
四、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是什么?
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,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、標準、規(guī)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(guī)定,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(fā)生的物的危險狀態(tài)、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。
五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認定,重點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哪些情形?
(一)未經行政許可,擅自從事依法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,或者涂改、倒賣、出租、出借行政許可證件,以及非法轉讓行政許可、超越行政許可范圍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;
(二)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隱患,或者拒不執(zhí)行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事故隱患指令的;
(三)違章指揮、強令冒險作業(yè)、違反操作規(guī)程等行為突出的;
(四)進行爆破、吊裝、動火、臨時用電以及其他危險作業(yè),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;
(五)將生產經營項目、場所、設備發(fā)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
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;
(六)生產、經營、儲存、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、商店、倉庫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內,或者與員工宿舍的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;
(七)未為從業(yè)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(yè)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;
(八)特種作業(yè)人員未按照規(guī)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(yè)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,上崗作業(yè)的;
(九)高危行業(yè)、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國家規(guī)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;
(十)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、謊報的,故意破壞事故現場、毀滅有關證據的;
(十一)承擔安全評價、認證、檢測、檢驗職責的機構出具失實報告,或者租借資質、掛靠、出具虛假報告的;
(十二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、國家標準或行業(yè)標準規(guī)定的其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。
六、對舉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獎勵方式是什么?
經核查屬實且符合獎勵條件的,由核查室(隊)與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辦公室共同協商提出獎勵意見,經分管領導審核后,根據獎勵金額提交局務會或局黨委會集體研究審議。
(一)對舉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,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,其中: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死亡1人獎勵3萬元計算;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死亡1人獎勵4萬元計算;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死亡1人獎勵5萬元計算;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死亡1人獎勵6萬元計算。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;
(二)對舉報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的,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%計算,最低獎勵3000元,最高不超過30萬元;
(三)對受理的生產經營單位從業(yè)人員安全生產舉報,經核查屬實的,獎勵標準在本規(guī)定基礎上上浮10%,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。
政策咨詢電話:0951—3069564。
原文鏈接:銀川市西夏區(qū)應急管理局關于征求《銀川市西夏區(qū)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理制度(征求意見稿)》 意見建議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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